翟灝
圖書文獻類 - 藝術圖像
碑碣拓本
1804~1804
寬:67 x 高:131 (cm)
原碑尺寸(寬):67.00 , 原碑尺寸(高):131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採拓
登錄號:19970011259
本物件為西元1804年(嘉慶9年)嚴禁惡丐強索潑擾碑記,碑額題刻「碑記示禁」;係鳳山縣知縣翟灝給立告示,嚴禁流丐惡習,以除潑安良。然惡丐擾民的弊端業生,碑文中提及曾有臺灣道蔣允焄、臺灣府知府李師敏、鳳山縣知縣劉亨基與陳起鯤先後通行示禁,卻是屢犯禁、屢禁屢違,無法根憋。
游民、流丐、羅漢腳雖稱謂有別,但本質卻是互通的,此等社會邊緣人居無定所,隨處游走流竄,經常是「結黨成群,日為流丐,夜行鼠窃 」。所以游民、流丐、羅漢腳成為危害清代臺灣社會治安的根源,針對此類社會問題官方頒發給立告示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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